《我的大学我推荐》短视频大赛,邀你参赛!
发布时间: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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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为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我院学子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通过短视频传播青春与理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镜头记录建院故事,用影像呈现别样精彩,生动展现建院“厚德、精技、乐学、善教”的校训和“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展示建院青年学子青春蓬勃的精神风貌。学院拟开展“我的大学我推荐”短视频大赛,诚邀我院广大学子积极参与。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共青团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招生就业处
承办单位: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三、活动时间
作品准备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3月7日。作品提交时间:2024年3月7日16:00前。
四、作品要求
1、拍摄内容须积极健康向上,爱国爱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视频中必须出现校园标志性LOGO、建筑、风景、活动场景,具有建院特色。
2、有青春朝气,体现建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3、内容完整充实,生动,突出重点,通俗易懂。
4、格式要求作品是通过摄像机、手机等设备录制的影像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录短片、vlog 等,时长不超过 5 分钟。分辨率:1920*1080,格式为:MP4,字幕:简体中文,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
5、建议主题(建议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1)弘扬校园文明,展现文明校园风采;
(2)展示专业风采,与专业特点、专业实践结合起来;
(3)展示学子才艺,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的才艺展示;
(4)展现课堂时光,如上课趣闻,师生友爱等;
(5)展示课余生活,能表现团结、活泼、阳光等面貌,如宿舍集体模仿秀、宿舍的趣味故事等;
(6)展现校园环境,如校园文化场景,校园自然风景等。
6、参赛形式:必须以组队形式参与,不接受个人参赛(组队不超过6人)。
五、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此前未公开发表。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版权,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2、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获奖公告、作品巡展、主题宣传等活动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
六、评选及奖项
初赛:1、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按初赛投稿50%推送决赛作品,汇总作品及作品统计表后将压缩包发送至邮箱:547691909@qq.com。(单个作品名称请按班级+姓名+学号+主题命名)2、经审核后会公布入选作品名单,进入决赛。决赛:
1、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通知参赛选手添加决赛QQ群。
2、进入决赛的作品,由原创作者在个人新媒体账号进行发布,展示时间截止为2024年3月20日16:00。
3、作品原创作者提交展示截止时间时该作品评论、点赞、转发数量截图至QQ群文件,主办方将根据综合数据来决出最后的排名。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团体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颁发奖金与证书。奖励标准根据黔建院字〔2016〕38号文件《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文体活动比赛奖励标准的通知》执行。
奖项 | 等级 | 奖金 |
团体奖 | 一等奖 | 1000 |
二等奖 | 750 | |
三等奖 | 500 |
七、素质学分计分
所有提交初赛作品的选手统一由院团委给予16学时(1学分)的素质学分认定;通过选拔进入决赛的选手统一由院团委给予32学时(2学分)的素质学分认定;获奖的选手按照院级奖项在企业微信自行上传证书申报。
八、第二课堂课时认定
参与短视频评审的老师,如果在下班时间进行,按照每人4课时,由院团委在当月进行第二课堂课时申报。(评审工作在上班时间除外)
九、其他事项
1、比赛过程中严禁恶意刷票,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严禁恶意攻击对手和散布不实言论,一经发现将取消违规选手参赛资格。
3、其余比赛信息可咨询:18684159414 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