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安全祥和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各党总支、各部门要不断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担当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有关正风肃纪的要求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党总支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弘扬节日清风正气。
二、强化廉洁意识,严明纪律规矩
各党总支、各部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三、开展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新动向,加强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学院纪委在两节期间,将开展明察暗访,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将迅速组织核查处置,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
四、相关要求
各党总支、各部门在节日期间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纪委,并及时对“两节”期间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主要包括采取的措施、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核查处置情况等)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学院纪检监察室(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盖章交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1-82548332 18892351291 13595007946
中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