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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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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3-11-08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打印本页】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学校的国有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提出国有资产调剂、配置和使用合理化建议,并根据领导小组批复组织实施,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三、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并按照国有资产领导小组批复组织工作实施。

四、参与组织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全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台帐管理,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的验收、建卡、建帐等工作;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等申报和批准手续。

六、协助使用部门合理申报配置各类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定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九、组织培训、考核国有资产管理人员。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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